索引号: | 76080338-3/201805-89224 | 信息分类: | 监督管理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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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 | 发文日期: | 2018-05-16 |
发布机构: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 | 2018-05-1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皖安办明电〔2018〕10号 | 关键词: | |
名称: | 安徽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会场设置
(一)省分会场:省安全监管局6楼视频会议室(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
省政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秘书长,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负责人。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全体人员。
(二)各市、县(市、区)分会场: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其他参会人员比照省分会场确定。
二、其他事项
(一)请省分会场各参会单位于5月17日12时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传送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汪宏,联系电话:0551-62999532(带传真),邮箱:1370978982@qq.com。
(二)请各市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辖区内各县(市、区)级安委会办公室并分别组织本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时参会,并于5月17日15时前将市级(省直管县)政府参会领导同志名单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三)请各市、县(市、区)级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做好视频会议准备工作,于5月17日16时开始,做好开机调试工作。联系人及电话:余森松,0551-62999504。
(四)请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附件: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参会回执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附件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参会回执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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